为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,加快推进产业项目落地,根据《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》,起草形成了《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出让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,提高文件修改质量,现就《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出让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,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月20日前,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:
(一)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,将意见寄至: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省自然资源厅935室,邮编:150001,联系人:张国洪、刘禹,联系电话:55603199、55603860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(二)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,将意见发送至hljsyzqyc@126.com。
附件:1.《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出让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
2. 《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出让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的起草说明
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
2021年1月13日